广西崇左利而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化工产品(一期)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广西崇左利而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化工产品(一期)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环保设施竣工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广西崇左利而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化工产品(一期)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;
建设地点:崇左市工业区新区新型材料产业区内
建设单位:广西崇左利而安化工有限公司公示时间:2021年4月26日—5月16日
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张汤义
电话:181705396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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