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食品级、电子化学品专用磷酸和10万吨年食品磷酸盐、复合磷酸盐及公用配套工程项目(一期工程磷酸包装桶车间及磷酸包装生产线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食品级、电子化学品专用磷酸和10万吨年食品磷酸盐、复合磷酸盐及公用配套工程项目(一期工程磷酸包装桶车间及磷酸包装生产线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环保设施竣工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食品级、电子化学品专用磷酸和10万吨年食品磷酸盐、复合磷酸盐及公用配套工程项目(一期工程磷酸包装桶车间及磷酸包装生产线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;
建设地点:广西北部湾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
建设单位: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1年5月10日—5月31日
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电话:18807773717
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食品级、电子化学品专用磷酸和10万吨年食品磷酸盐、复合磷酸盐及公用配套工程项目(一期工程磷酸包装桶车间及磷酸包装生产线)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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