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安海螺机制砂验收报告(水气声部分)-公示稿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机制砂项目(除固体废物外部分)》环保设施竣工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机制砂项目(除固体废物外部分);
建设地点: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址内、羊角山矿山采区北部石灰石骨料散装库附近空地
建设单位: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时间:2020年1月6日—1月31日
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吴工
电话:0771-75276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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