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宁师范大学验收(水气声部分)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建设项目(一期第一阶段工程)(废气、废水和噪声部分)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环保设施竣工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建设项目(一期第一阶段工程)(废气、废水和噪声部分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;
建设地点: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
建设单位:南宁师范大学
公示时间:2020年6月23日—7月13日
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周老师
电话:18978995744
南宁师范大学验收(水气声部分)-公示稿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