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期种猪场验收报告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良圻原种猪场狮子岭种猪场(五期)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环保设施竣工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良圻原种猪场狮子岭种猪场(五期)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;
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县良圻农场辖区内
建设单位: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有限公司良圻原种猪场
公示时间:2020年12月14日—1月13日
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吴丹
电话:13481142772
五期种猪场验收报告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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